獨家交易是一種被普遍應用的商業安排,在大多數情況下均不會損害競爭。
具有相當程度市場權勢的業務實體可能透過獨家交易安排來阻止競爭對手向其顧客銷售產品,以封鎖這些競爭對手。前述獨家交易的安排,包括要求顧客向特定業務實體獨家購買(不論直接或間接)全部或大部分其所需特定產品的安排。其形式可能是獨家採購要求,或是附有條件的回扣。
有關其他資料,可參閱《第二行為守則指引》(特別是第5.23至5.32段)。
虛構示例
本港知名的大型米線生產商LargeNoodle Co,向購買其米線達至特定數量的本地雜貨店提供大額回扣。LargeNoodle Co為每位顧客量身定制其採購量目標,所訂的目標大概相當於有關顧客通常購買的米線數量。該等目標的計算週期為一年,並逐年增加,為期5年。除非雜貨店達到採購量目標,否則無法獲得回扣,而一旦超過該目標,該店當年從LargeNoodle Co購買的所有米線都會獲得回扣。
以上回扣計劃的效果是令顧客從LargeNoodle Co購買所有所需的米線數量,因為如果不這樣做便會損失該年的全部回扣。該做法實際上將其他米線生產商封鎖於大部分雜貨供應市場之外,令其無法有效地與LargeNoodle Co競爭。
假設LargeNoodle Co具有相當程度的市場權勢,其回扣計劃便可能構成第二行為守則下濫用市場權勢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