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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守則指引》
合併守則禁止具有大幅減弱在香港的競爭的效果的合併。目前,合併守則只適用於涉及《電訊條例》(第106章)下“傳送者牌照”持有人的合併。
《合併守則指引》
概述:
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詮釋合併守則的主要概念。
競委會評估合併的方式及分析工具。
合併管控及相關的執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