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其中一項職能為調查可能違反競爭守則的行爲及執行《競爭條例》(《條例》)的條文。《條例》載有條文訂明競委會應如何履行此職能,而《投訴指引》及《調查指引》則為此提供了額外指導,説明競委會在接獲投訴及進行調查時準備依循的程序。
就可能違反第一行爲守則/第二行爲守則的個案的調查而言(第一行爲守則及第二行爲守則統稱「行爲守則」),此《執法政策》透過:
從而對《條例》及競委會所發布的六份指引作出補充,並為競委會準備如何履行其執法職能提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