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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海港联盟根据《竞争条例》第60条所作出的承诺

个案编号 EC/03AY
相关各方 代表香港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中远─国际货柜码头(香港)有限公司及亚洲货柜码头有限公司的HPHT Limited (「HPHT」) ;及现代货箱码头有限公司(「现代货箱码头」,与HPHT统称「各方」)
相关文件 建议的承诺 

新闻稿:竞争事务委员会就香港海港联盟建议的承诺进行谘询

根据《条例》附表2第2条就建议的承诺发出的通知

通知的附件1:建议的承诺(只备英文版)

香港海港联盟建议的承诺:常见问题

承诺

新闻稿:竞争事务委员会接纳香港海港联盟的承诺

竞委会接受承诺所发出的通知 

竞委会接受的承诺(只备英文版)
就建议的承诺所收到的申述 R1 - 长荣香港有限公司 (14.08.2020)

R2 - Sinchit Lai (24.08.2020)

R3 - 赫伯罗特(中国)有限公司 (17.08.2020)

R4 - 香港付货人委员会 (20.08.2020)

R5 - 香港货运物流业协会 (21.08.2020)

R6 - A.P. 穆勒 - 马士基集团 (25.08.2020)

R7 - Goodman DP World Hong Kong Limited (26.08.2020)

R8 - 达飞轮船(中国)有限公司 (26.08.2020)

R9 - 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 (26.08.2020)
现时状况 2020年6月30日,各方根据《条例》第60条,就香港海港联盟的事宜提出建议的承诺。竞委会认为建议的承诺能适当地释除其对香港海港联盟可能违反第一行为守则的疑虑,因此拟接受建议的承诺。

2020年8月12日,竞委会根据《条例》附表2第2条的规定,发布了有关拟接受承诺的通知,并邀请有意提供意见的人士提交申述。

提交申述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6日。竞委会于该截止日期前共收到9份申述。 

竞委会在仔细考虑所收到的申述后,要求各方修改了建议的承诺,并决定接受已经修改的承诺,于2020年10月30日发出接受通知。有关承诺已发布于承诺纪录册内。
监察受讬人 根据承诺的条款,一名独立监察受讬人将代竞委会监察各方遵守承诺的情况。

各方委任了安永企业财务服务有限公司苏洁仪小姐作为获竞委会认可的监察受讬人。

第三方如对承诺有任何疑问,可与监察受讬人联络,有关联络资料如下。

联络资料:

香港鲗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一座27楼
安永企业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苏洁仪小姐

电话:+852 2629 3261
电邮:[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