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刘坚能教授
刘坚能教授于2004年8月加入香港科技大学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系,目前担任讲座教授。他曾担任多家公司的技术顾问,并致力研究多种先进的无线技术,如长期演进技术及5G +系统。他亦曾任职香港电讯和美国贝尔实验室。
刘教授于1992年在香港大学电机电子工程系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并于1997年在剑桥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他曾在国际顶级期刊和会议上发表超过四百篇论文,着有三本有关通信技术的着作,并参与研发逾五十项有关无线通讯的美国专利。刘教授是香港工程科学院院士、电机电子工程师学会院士、香港工程师学会院士及长江讲座教授,并获颁裘槎基金会「优秀科研者奖」。
刘教授现任通讯事务管理局的委员及该局电讯事务委员会的主席。他亦同时担任由创新科技署管理的创新及科技基金研究项目评审委员会电子组别的委员。
《竞争条例》及竞委会《议事规则》要求竞委会委员,或竞委会辖下委员会的成员,须向竞委会披露其属于竞委会决定的类别或种类的利害关系。《竞争条例》及《议事规则》亦规定竞委会须设立并维持一份载有该等须予披露的利害关系的登记册,并上载于互联网以供查阅。
《竞争条例》并无说明设立及维持利害关系登记册之目的。但竞委会推断,其目的在于提升透明度及确保竞委会的决定过程客观、公正,并得到公众信任。
利害关系登记册或包含《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所定义的个人资料。阁下查阅此委员的登记册时,已知悉上文所述有关登记册之目的,并承诺不得将登记册内个人资料用于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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