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黄汝荣先生
黄汝荣先生现为执业大律师,此前曾担任常任裁判官/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并于2016年退休离任。 2016年至2021年期间,他担任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法学专业证书课程的教学顾问。他曾多次为香港警务处、香港海关及香港惩教署提供刑事法律培训课程。黄先生为香港中文大学及香港演艺学院的校董会成员,亦为海外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考官及联合召集人。
个人利害关系登记册
《竞争条例》及竞委会《议事规则》要求竞委会委员,或竞委会辖下委员会的成员,须向竞委会披露其属于竞委会决定的类别或种类的利害关系。《竞争条例》及《议事规则》亦规定竞委会须设立并维持一份载有该等须予披露的利害关系的登记册,并上载于互联网以供查阅。
《竞争条例》并无说明设立及维持利害关系登记册之目的。但竞委会推断,其目的在于提升透明度及确保竞委会的决定过程客观、公正,并得到公众信任。
利害关系登记册或包含《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所定义的个人资料。阁下查阅此委员的登记册时,已知悉上文所述有关登记册之目的,并承诺不得将登记册内个人资料用于其他目的。
请按「继续」前往浏览此委员的登记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