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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何淑瑛女士

委员

何淑瑛女士

何淑瑛女士为执业大律师,2009年开始在香港执业,专注处理商业法、公司法及保险法案件。

何女士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委员(法律界)、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委员、税务上诉委员会委员、地产代理监管局纪律委员会委任成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理事会业外成员。

何女士是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及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亦是香港大律师公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个人利害关系登记册

《竞争条例》及竞委会《议事规则》要求竞委会委员,或竞委会辖下委员会的成员,须向竞委会披露其属于竞委会决定的类别或种类的利害关系。《竞争条例》及《议事规则》亦规定竞委会须设立并维持一份载有该等须予披露的利害关系的登记册,并上载于互联网以供查阅。

《竞争条例》并无说明设立及维持利害关系登记册之目的。但竞委会推断,其目的在于提升透明度及确保竞委会的决定过程客观、公正,并得到公众信任。

利害关系登记册或包含《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所定义的个人资料。阁下查阅此委员的登记册时,已知悉上文所述有关登记册之目的,并承诺不得将登记册内个人资料用于其他目的。

请按「继续」前往浏览此委员的登记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