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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陈晓峰先生

委员

陈晓峰先生, MH, JP

陈晓峰先生是一位拥有计算机科学背景、经验丰富的律师,现为翰宇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该事务所在四大洲设有约 40 个办事处,他负责该事务所的区域事务。他亦为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的主任。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先生是立法者和政策制定者。他是特首政策组成员、创科创投基金咨询委员会主席、通讯事务管理局成员、创新科技与产业发展委员会成员、两家公立医院管治委员会成员、香港中文大学校董会成员、香港科技大学顾问委员会成员、两所大学法学院董事会成员,并曾在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大学、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教授法律。

陈先生为香港仲裁师协会资深会员、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科技大学荣誉院士,并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荣誉勋章。

个人利害关系登记册

《竞争条例》及竞委会《议事规则》要求竞委会委员,或竞委会辖下委员会的成员,须向竞委会披露其属于竞委会决定的类别或种类的利害关系。《竞争条例》及《议事规则》亦规定竞委会须设立并维持一份载有该等须予披露的利害关系的登记册,并上载于互联网以供查阅。

《竞争条例》并无说明设立及维持利害关系登记册之目的。但竞委会推断,其目的在于提升透明度及确保竞委会的决定过程客观、公正,并得到公众信任。

利害关系登记册或包含《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所定义的个人资料。阁下查阅此委员的登记册时,已知悉上文所述有关登记册之目的,并承诺不得将登记册内个人资料用于其他目的。

请按「继续」前往浏览此委员的登记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