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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林建康先生

委员

林建康先生,BBS,MH,JP

林建康先生为丽新制衣国际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丽丰控股有限公司的执行副主席及鳄鱼恤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他获英国伦敦大学学院颁授理学士学位,并曾于国际律师行礼德齐伯礼律师行接受律师培训。 林先生为香港尼克松‧郑林胡律师行的联合创办人及管理合伙人,并为香港律师会、新加坡律师公会和英格兰及威尔斯律师会会员。

林先生在香港及中国内地的物业发展及企业融资方面拥有丰富经验。他现为香港房地产协会副会长及上海市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林先生于2023年7月获颁授铜紫荆星章。他亦为爱沙尼亚共和国驻香港名誉领事、消费者委员会委员、扑灭罪行委员会成员、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委员、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观察员及上诉审裁团(建筑物)主席。林先生亦为香港赛马会竞赛董事和香港明天更好基金理事。

个人利害关系登记册

《竞争条例》及竞委会《议事规则》要求竞委会委员,或竞委会辖下委员会的成员,须向竞委会披露其属于竞委会决定的类别或种类的利害关系。《竞争条例》及《议事规则》亦规定竞委会须设立并维持一份载有该等须予披露的利害关系的登记册,并上载于互联网以供查阅。

《竞争条例》并无说明设立及维持利害关系登记册之目的。但竞委会推断,其目的在于提升透明度及确保竞委会的决定过程客观、公正,并得到公众信任。

利害关系登记册或包含《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所定义的个人资料。阁下查阅此委员的登记册时,已知悉上文所述有关登记册之目的,并承诺不得将登记册内个人资料用于其他目的。

请按「继续」前往浏览此委员的登记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