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編號 | AD/01XX |
申請日期 | 2017年12月11日 |
申請人 |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中銀國際有限公司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 法國巴黎銀行 (BNP Paribas) 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大新銀行有限公司 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恒生銀行有限公司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The Hong 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 摩根大通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歐力士(亞洲)有限公司 大眾財務有限公司 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
關聯方 |
香港銀行公會 存款公司公會 |
相關文件 |
申請決定 是次申請的通知 表格 AD (非機密版本) 競委會的決定 新聞稿:競爭事務委員會就《銀行營運守則》公布決定 競委會根據《競爭條例》第11(1)條作出的決定 理由陳述書(非機密版本) |
申請概要 | 請參閱表格 AD (非機密版本)第1.3.1 至 1.3.4段瀏覽由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概要 |
現時狀況 |
2017年12月11日,申請人根據《競爭條例》第9條提出申請,要求就《銀行營運守則》(「該守則」) 作出決定。 申請人尋求競委會作出決定,確認憑藉《條例》附表1第2條(遵守法律規定)提供的豁除,《競爭條例》第6條下第一行為守則並不適用於申請人執行該守則的情況。 根據《競爭條例》第10條的既定程序,競委會於2018年1月5日就是次申請發布通知,邀請有關各方就該申請提交申述。 競委會已考慮是次申請,以及就此所收到的申述及意見,並作出以下決定:該守則不會由《條例》附表1第2條(遵守法律規定)或因爲該條而豁除於第一行爲守則的適用範圍之外。 |
已收到的申述 |
投資者教育中心(於08.02.2018提交) Daniel T. C. Lee(於14.02.2018提交) 金融管理專員(於02.2018提交) 香港保險業聯會(於01.03.2018提交) 消費者委員會(於15.03.2018提交) P Y Lo(於16.03.2018提交) |